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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加快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6    来源: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东至县加快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6日

  东至县加快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网络强国”国家战略,抢抓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机遇,提升全县5G网络基础设施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0〕1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以5G为引领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5G规模部署,打造5G精品网络,助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5G与城市建设管理、社会治理及各行各业融合应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规划为引领,加强县级统筹,各乡镇、开发区协调联动,形成5G通信网络建设发展全县“一盘棋”工作格局。

  坚持共建共享。鼓励各基础电信企业之间开放存量通信基础设施资源的共建共享,全面推进全社会杆塔资源和公共设施及楼面资源开放共享,提升资源共建共享水平,促进降本增效。

  坚持绿色和谐发展的理念。科学论证评估5G基站的电磁环境,降低基站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积极推进5G基站景点化建设,实现与城乡建设发展和谐统一、共享融合、资源节约,促进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实现县城区主干道、办公楼、住宅小区、宾馆酒店、车站等重要区域的5G网络室内室外覆盖,支撑交通、工业、城市管理等领域的5G应用,2020年底将完成120个5G通信基站(含室内5G小微基站)网络建设。

  2021年,实现全县重点集镇、开发区、4A级旅游景区、高速沿线5G网络覆盖,在民生服务、城市管理、产业发展等领域进一步丰富 5G 应用。

  2022年及以后,按照5G网络用户需求及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我县5G网络覆盖,并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实现深度覆盖。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分工

  (一)加快5G网络布局。

  组织编制5G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池州市铁塔分公司要根据各基础电信企业5G基站建设需求,充分利用现有2G、3G、4G基站资源,结合《东至县城区公用移动通信基站专项布点规划(2016-2030年)》,统筹制定5G基站站址布点方案;将5G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县“十四五”国土空间资源规划,配套把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各乡镇政府、管委会要积极协调解决基站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县科经局,县住建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池州市铁塔分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动市政资源开放共享。

  1.推进社会杆塔资源开放共享。公安、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按照互惠互利、全面开放原则,依法向5G基站、光缆配套等设施开放各类杆塔资源。在保证原有系统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推动杆塔开放共享。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路灯杆等社会杆塔资源建设管理,在规划新建“多杆合一”公共设施时,统筹考虑5G基站建设需求,预留5G基站建设空间。基础电信企业要集约、高效利用各类开放共享设施作为5G基站的站址资源,在使用“多杆合一”公共设施时,禁止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安、城管、交通公共资源的附属设施或者利用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文旅局,县供电公司等)

  2.推进公共设施及附属资源开放。加大公共设施及附属资源开放力度,免费开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公共设施楼面资源以及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台、校园、客运站等场所和设施,支持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楼宇及各类公共场所,进行5G室内分布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3.推进商业建筑及附属资源共享共用。支持利用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及附属设施开展5G通信网建设,确保5G网络深度覆盖。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要督促物业公司配合做好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工作,严禁小区物业和业主无理阻挠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配合5G基站建设及维护。(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

  (三)建立行政许可绿色通道。

  建立健全5G项目审批、备案流程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5G网络建设的规划、建设、土地、生态环境等行政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统筹并试行打包规划、批量审批,将5G通信作为市政公用服务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数据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池州市铁塔分公司,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5G网络建设通行保障。

  对符合规划管理要求的5G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公共设施及附属资源、住宅小区的所有单位、管理单位或物业公司应当依法提供通行便利,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

  (五)加强电力供应保障。

  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推动5G基站用电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要在用电申请、电力增容和直供电改造上为5G网络建设给予支持。要组织推进具备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工程。(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池州市铁塔分公司,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强土地资源保障。

  根据5G网络建设需要,由池州市铁塔分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建设5G配套机房,按公用设施用途落实用地,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土地供应。同时针对通信基站用地面积较小、分布点多的特点,采取配建方式供应土地并依法取得地役权。(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4号),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通信基础设施迁移或损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补偿。公安等执法单位要加强对网络基础设施的保护,依法惩处危及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处野蛮施工破坏网络基础设施以及阻碍通信施工人员依法进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等行为,切实保障5G网络设施设备安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科经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池州市铁塔分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东至县5G通信网络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经局,统筹推进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上下联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基础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5G基站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强化安全生产,加大建设力度,高质量完成5G基站规划建设各项任务。严禁无《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开展通信铁塔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工作。

  (三)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舆论引导,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解读5G通信网络建设意义,普及基站电磁辐射科学知识,促进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电磁辐射等焦点问题,形成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上一条: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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